
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理事会
临时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清单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理事会临时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印发<上海市加强党建引领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社会组织名称)实际,制定本清单。
本清单适用于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理事会临时党支部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所有重大事项须经临时党支部研究讨论后,再提交理事会审议决定。
二、重大事项决策清单
(一)章程制度类
1.章程制定与修改:章程的制定、修订及重要条款调整。
2.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廉洁风险防控等重要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废止。
(二)人事安排类
1.理事会、监事会、行政负责人等领导机构成员的提名、推荐、调整及罢免建议。
2.办事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
3.推荐各类先进人选的建议。
(三)业务活动类
1.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活动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2.涉及单位发展全局的重大调研项目、合作项目、服务项目的立项与实施。
3.涉外活动安排: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考察、参加国际会议等涉外事项的审核。
(四)财务资产类
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与调整。
2.大额经费开支:单笔支出超过50万元的经费使用。
3.大额捐赠接受:接受单笔50万元以上的社会捐赠、资助及附加条件的审核。
4.重大资产处置: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租赁、抵押,对外投资、合作经营等事项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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