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
换届工作方案
为严格规范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 “研究院”)规范有序、平稳高效完成换届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换届工作指引》及研究院《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经本届理事会研究审议,特制定本换届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原则
本次换届工作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民主规范、平稳有序、择优遴选的原则,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规范换届各个环节流程,保障理事、监事民主权利,优化研究院治理团队结构,夯实研究院心理健康服务、社会治理、公益科普等核心业务发展基础,推动研究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换届筹备组织
按照规定,本院理事会全面负责本次换届筹备各项工作,在本届理事会届满前 60 日(2026年6月30日)召开专项理事会,审议通过本换届工作方案,全面统筹换届筹备、人员遴选、会议组织、材料报备、流程落实等全部工作。本次换届全程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合法合规、程序严谨、结果有效。
三、新一届候选人员名单及产生来源
(一)候选人遴选标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研究院章程规定,结合本院应用心理学研究、社会心理服务、“一老一小” 心理健康帮扶、基层矛盾调解心理支持、公益科研项目实施等业务定位,确定遴选标准: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本院章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 具备心理学、社会工作、社会治理、科研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行业从业经验,在应用心理科研、社会服务、公益项目运营领域具备良好声誉和履职能力;
- 热心公益事业,认同本院发展宗旨与办学科研理念,能够保证充足履职时间,积极参与研究院决策、科研、服务及各项日常工作;
- 无社会组织和学术失信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符合社会组织任职资格相关规定;
- 坚持择优推选原则,兼顾团队专业性、年龄结构、行业代表性,保障治理团队结构合理、履职高效。
6.2026年6月30日修订的《章程》,理事人数为5-13人,不设副理事长。经征求各方意见,第二届理事会人数拟为7人。
(二)候选人员产生流程
- 自主报名、理事、行业推荐:面向院内骨干工作人员、合作高校心理学科研专家、社会心理服务行业优秀从业者、公益领域资深人士征集候选人;
- 理事会初审:换届筹备工作组对报名及推荐人员资格、履历、履职能力进行严格审核,筛选初步候选人员;
- 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初步候选人名单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征询意见(学术诚信审查);
- 理事会审议公示:本届理事会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候选名单。
(三)候选人员构成
- 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结合研究院章程规定理事人数限额,择优确定新一届理事候选人,涵盖心理学科研、社会心理服务、公益项目管理、行政运营、党建工作等领域专业人员,兼顾学术性、实践性与管理性;
- 新一届监事候选人:严格遵循监事独立监督原则,推选无利益关联、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的人员担任监事候选人,确保监事会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 负责人候选人:在新一届理事候选人中,择优推选理事长、行政负责人等候选人,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科研管理能力和社会组织运营经验,能够引领研究院规范发展。
四、换届改选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
本届理事会届满前完成换届大会召开,经请示业务主管单位,具体时间拟定为2026年 9 月 10 日(工作日),严格落实届满前换届相关要求,所有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指定会议室(具体地址:杨浦区逸仙路205号1幢1603室)
(三)出席及列席人员
- 出席人员:本届全体理事、监事,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 列席人员:研究院骨干工作人员;
- 参会要求:参会人员须准时参会,理事、监事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书面委托参会手续,委托有效参会人数严格遵循法定比例要求。
(四)会议主要议程
- 听取并审议本届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换届专项审计报告;
- 听取并审议本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 审议通过《换届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推选方案》;
- 介绍新一届理事、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产生过程;
- 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 召开新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监事长;
- 召开新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行政负责人等机构负责人;
- 审议通过换届相关决议及其他重大事项。
五、登记事项拟变更情况
经本届理事会核查审议,本次换届无社会组织登记事项变更。
若后续根据研究院发展需要,涉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地址、业务范围等登记事项变更,将另行召开理事会专项审议,形成正式决议,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履行变更报备、登记手续,全程做到依法合规、程序完备、资料齐全。
六、章程拟修订情况
不作章程修订。
七、换届选举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换届选举严格遵照《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换届工作指引》及本院章程执行,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表决规则
换届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应出席理事、监事到场方可召开,会议表决、选举结果合法有效。所有选举事项实行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制度,候选人获得参会有效投票过半数赞成票方可当选。
(二)工作人员推选
- 会议现场推选监票人 1 名、计票人 1 名,负责本次换届选举全程监票、计票工作;
- 监票人、计票人须从非本次选举候选人的参会人员中推选产生,经大会表决通过后履职,候选人不得兼任监票、计票职务。
(三)具体选举流程
- 大会主持人宣读换届选举纪律、投票规则、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 监票人现场查验票箱、清空票箱,确认无异常后封闭票箱;
- 工作人员发放选票,参会人员独立、规范填写选票;
- 依次完成投票、计票、唱票工作,监票人全程监督全过程;
- 现场统计投票结果,当场宣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及当选名单;
- 所有选票、计票统计表、会议记录统一存档备查。
(四)后续任职程序
- 新一届监事会召开首次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监事长,明确监事会监督工作职责;
- 新一届理事会召开首次会议,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明确班子分工及任期工作规划;
- 形成换届全套会议决议、任职文件,完成材料整理归档。
(五)换届纪律要求
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严禁拉票、串票、违规干预选举等行为,全程接受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及监事会监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程序合规、结果公正。
八、其他重要事项
- 财务审计工作:不涉及离任审计。
- 材料报备工作:本换届工作方案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履行重大事项报告手续。换届结束后,按要求整理换届全套材料,按期完成换届备案、章程核准、人员任职备案等后续工作。
- 工作交接安排:换届选举结束后,新旧理事会、监事会及工作团队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交接,完成公章、证照、财务账目、档案资料、项目资产、办公物资等全部事项平稳交接,保障研究院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正常运转。
- 公示公开工作: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当选结果、章程修订内容等关键事项按规定进行院内公示,主动接受全员监督,保障换届工作公开透明。
- 应急保障工作:提前制定换届会议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会议期间突发情况,保障换届大会顺利召开、圆满完成。
九、工作要求
- 提高政治站位。全体理事、监事及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严守工作纪律,高质量完成换届各项任务。
- 严格规范程序。全程对标社会组织换届管理规定,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材料归档,杜绝程序瑕疵,确保换届工作合法有效。
- 强化责任落实。换届筹备工作组分工明确、履职到位,统筹推进人员遴选、会议筹备、材料报送、交接备案等各项工作,保障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落地。
本方案经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本届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已同步报主管单位审查)
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
2026 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