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崇德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为守护公众心理健康,恪守心理学专业伦理与法律法规,本院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专业立身 科学赋能
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督导与继续教育;坚持循证实践,提供心理评估、个体/团体咨询、家庭治疗、危机干预、心理科普、企业EAP、社会心理服务等科学规范服务;不夸大效果、不做医疗诊断、不替代精神科诊疗,必要时规范转介。
二、严守伦理 绝对保密
严格遵守心理咨询与临床心理伦理,保护来访者隐私与个人信息;咨询记录、测评数据、音视频资料加密存储、专人管理;非法定保密例外(自伤/伤人/儿童老人受侵害等)绝不泄露;督导与研讨均做匿名化处理。
三、尊重平等 真诚陪伴
尊重性别、年龄、文化、信仰与价值观,无歧视、不评判;以共情、接纳、中立态度提供安全包容的沟通环境;充分知情同意,明确服务内容、流程、收费与边界,保障来访者自主选择权。
四、公开透明 诚信履约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预约方式、投诉渠道全程公示;无隐性收费、无强制消费、无虚假宣传;按约定履约,合理调整提前沟通;服务全程可追溯、档案规范完整。
五、高效响应 闭环管理
常规咨询预约及时确认;紧急心理危机快速响应;投诉与建议24小时内答复、3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持续质量改进,定期回访与效果评估,不断提升服务体验。
六、公益担当 普惠心理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公益讲座、社区服务与校园支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心理服务可及性与公平性,助力全民心理素养提升。
本院以科学为基、伦理为纲、生命至上、用心守护,愿以专业与温度,陪伴每一位来访者走向更健康、更从容、更有力量的生活。
监督电话:1333***0043(民政局登记电话)
邮箱:hj_ct@21cn.com